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辦法

一、依據: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辦法。

二、目標:為永續經營台灣觀光,提升觀光產業服務品質及國際競爭力,對積極推展觀光及 對台灣台灣觀光產業發展有具體貢獻之觀光相關產業及其從業人員予以表揚。

三、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四、表揚辦法適用對象:
(一)觀光產業團體及其工作人員。
(二)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及其從業人員。
(三)民宿經營者。
(四)導遊及領隊人員。 前項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包括各產業團體負責人、董(理)監事及其員工。


五、報名方式:
(一) 線上報名: 自即日起至102年10月11日(五)下午5時止。
線上報名網址:請於「觀光訓練網 http://training.tbroc.gov.tw/」,於「表揚活動徵選」中進行報名。
(二) 郵寄報名: 自即日起至102年10月11日(五)下午5時前 寄至「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前述線上報名或郵寄報名之書面文件,請皆以掛號方式寄送「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 司 陳虹曲小姐 收」(請註明:『103年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地址:新北市 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5號7樓)。對於申請報名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 (02)2913-5533分機 605 (陳小姐)洽詢;相關資料請至上揭「觀光訓練網」 項下「表揚活動徵選」參閱。

七、獎勵辦法﹕ 獲選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者,將由交通部觀光局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5萬元。


八、頒獎日期: 103年2月11日 星期二(暫定)